郑成军:“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云南经验
时间:2025/2/5 17:17:20|点击数:
作者 郑成军 华体会体育(中国)官方网站,HUATIHUI SPORT民族学研究所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以来,云南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以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统领民族工作,不断加强顶层设计、体制机制建设、规划引领和政策保障,推动示范区建设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积累了新经验。
一、加强领导,高位推动
始终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完善顶层设计。推动形成“国家指导、省级统筹、部门合力、州县推进、基层创建、全社会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新要求。二是把示范区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亲自谋划、亲自推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加强制度与法治保障,印发《关于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制定《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实施细则》,为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加强思想引领。重视在各族干部群众中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学习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统领,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破解民族问题的“金钥匙”,狠抓研究阐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着力推动政治生态修复、净化和建设。狠抓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云岭先锋”工程、“红旗飘飘”工程、“边疆党建长廊”工程等工作,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大力加强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理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能够应对处置复杂局面和矛盾纠纷,能够全心全意为各族人民群众服务的干部队伍。
二、统筹谋划,强化顶层设计
坚持科学谋划、做实规划先行、建强工作体系
加强顶层设计,着力统筹谋划,做实规划先行。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全省发展大局科学统筹谋划,编制建设《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和实施意见,明确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原则、示范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示范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制度保障和政策保障。
建立六项工作机制,建强工作体系。一是健全五级联创、分级命名、专家评审、互观互检的创建机制。二是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省委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审议示范区建设重要政策和重点规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推进重大事项。三是建立责任目标考核机制,把创建示范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四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五是建立第三方绩效评估机制,每年第一季度聘请第三方对上年度规划建设项目随机抽查,在规划实施中期和完成阶段聘请第三方进行建设绩效评估。六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将创建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以保障示范区建设的经费。
三、兴边富民,强边固防
始终坚持维护好国家主权、安全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佤族自治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以科学化机制和常态化、法治化理念,把维稳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日常、做到基层,不断夯实筑牢安全发展基石。
坚持不懈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深化边疆党建长廊建设。实施组织强边、开放活边、守土固边、富民兴边、和谐稳边的“五边”行动和铸魂、堡垒、头雁、先锋、稳边“五个”工程。实施“五级书记抓边防”“五级段长制”和边境村网格化管理,建立“乡镇党委—村级党组织—村(居)民小组党支部—党员中心户”四级联防联控网格体系,筑牢国家安全屏障。
始终把民族团结作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构建多位一体的宣传教育体系,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党员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为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打牢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实施“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用法治处理民族问题,用法律协调民族关系。
四、缩小差距,共同进步
始终坚持发展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总钥匙
精准实施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消除发展不平衡、发展差距拉大的问题。针对云南实际,制定实施了《云南省全面打赢“直过民族”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2016—2020年)》《云南省“直过民族”地区沿边地区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规划》等支持政策,努力消除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发展差距拉大的问题,补齐就业、教育、医疗等社会事业方面的短板,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示范创建与脱贫攻坚“双融双促”,把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与兴边富民、扶持“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脱贫攻坚等工作相结合,实施多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引领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着力补齐和提升示范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形成了一大批民居有特色、产业强、环境好、民富村美人和谐的民族特色示范村镇。
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和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2015—2020年,连续实施两轮“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7月印发《云南省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规划(2021—2025年)》,对374个沿边行政村(社区)实施“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2022年11月,在深化落实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的基础上,提档升级小康村建设,创新打造现代化边境幸福村。
五、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坚持一切从多民族差异性和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出发
在民族自治地方,深入贯彻落实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不断健全民族工作法规体系,努力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散居民族地区,深入贯彻《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工作,着力实施“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引领工程。实施“民族之家”示范点建设工程,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在边境地区,实施“兴边富民”和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工程,建设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的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边境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长廊,有形有感有效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在城市民族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落户、住房、教育、医疗、就业创业、文化生活、婚姻生育、技能培训、法律援助、社会保障均等化公共服务,使各族群众真正实现互嵌互融。扎实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主题公园、主题广场、主题街道,打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实践教育活动平台。
在“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聚焦民生改善、社会进步,实施“十百千万”工程、扶持“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工程,以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公共服务提升、产业发展、生态保护、能力素质提升为重点,着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六、文化兴滇,凝心铸魂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深化省情新内涵认识,准确把握“四个突出”省情特点。在作决策、定规划、推进工作时,始终绷紧基本省情特点这根弦,准确把握“欠发达省份”“我国少数民族种类最多的省份”“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和环印度洋地区开放的大通道和桥头堡”这“四个突出特点”的省情实际,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民族复兴战略高度统筹谋划示范区建设工作。
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示范区建设的核心要义和根本任务,以坚定“四个共同”、树立“四个与共”、增强“五个认同”为切入点,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全覆盖,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创造条件。
坚持系统观念,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谋划推进。实施“润土培根”工程、“枝繁干壮”工程,引导各族群众正确把握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实施“石榴红”工程,引导各族群众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让各民族群众在交往交流交融中手足情深、守望相助。实施“幸福花开工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深化差别化区域扶持政策,持续加大对民族地区的补短板强弱项行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深入推进文化兴滇行动,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扶持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阐释,组织编纂《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云南卷》《中华文化符号解读·撷英云南》等书籍,努力讲好“四个共同”的云南故事。深度发掘“扎西会议”“聂耳与国歌”“民族团结誓词碑”等红色资源,扎实推进文化惠民行动。
七、抓示范,树典型
始终坚持示范引领、典型带动、表彰拉动
狠抓示范引领。在全省广泛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社区)、示范户,实施4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引领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格局,为云南的示范区建设工作带来了鲜活的样本,丰富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的云南经验。
大力推行典型带动法。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街道)、进社区(村)、进学校、进铁路、进医院、进部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出入境边防检查机构“十进”,重视培育典型、发现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着力提升示范典型的影响力、感召力。推出了“宾弄赛嗨”、郑家庄等一批有情感共鸣、有时代特征、有地域特点、便于推广的示范典型。
坚持表彰拉动。健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工作机制,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先进、模范评选标准、要求和程序,依法依规定期召开表彰大会,在全社会大力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模范集体和个人,用群众身边人、身边事教育群众,充分发挥各类先进典型和模范作用,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倍加珍惜民族团结、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不断加强民族团结。
八、共创共建,形成合力
全面贯彻构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的新要求
突出强调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云南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全社会共同的政治责任,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都要切实履行起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责任,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都要承担起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任务。
坚持和完善民委委员制度,建立省民族宗教委委员单位职责及工作制度,推动各部门、各委员单位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共同发力。省民族宗教委与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联合印发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工青妇群团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创建工作。
成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鼓励和引导企业、金融机构、社会团体、新经济组织参与示范区建设,从而形成上下一体,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全社会齐心协力、协调配合、共创共建的强大合力,推动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九、培养干部,建强队伍
把懂不懂民族工作、会不会搞民族团结作为考察领导干部的重要考量
始终把建设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来抓。云南始终坚持把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作为搞好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对懂得党的民族政策、了解民族情况、熟悉民族工作、对各族群众充满感情、善于解决矛盾与问题的各族干部,大胆提拔、充分信任、放手使用,让他们成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中坚力量。
做好民心这篇大文章。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云南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问题,坚决扛起努力建成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政治责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各族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示范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各族干部成为温暖人心、凝聚人心、争取人心的骨干力量。
来源/作者:云南日报 责任编辑:张雪